【摘要】本文以一起由知名律所代理、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的股权回购对赌纠纷为切入点,揭示合同起草中“程序性条款”被长期忽视所引发的亿元级代价,剖析律师在直播场景下合同起草法律服务的能力结构与执业边界,并提出从“条款供应商”向“风险架构师”转型的实务路径。

一份合同里最贵的往往不是交易价格,而是那句被所有人扫一眼就翻过去的程序性条款。2024年,一起由国内头部律所代理、标的额超过16亿元的股权回购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迎来终审改判,将“合同起草”这一看似基础的业务推到了行业聚光灯下。该案的核心争议并非估值是否公允,亦非业绩承诺是否达标,而是一句在协议签署时几乎无人逐字推敲的表述:目标公司对股权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正是这五个字,让投资方在目标公司未经减资程序的情况下直接主张回购款时,遭遇了从一审全面胜诉到二审部分改判的剧烈反转,也让代理律师在庭后坦言,合同起草阶段对程序路径的预判缺位,是整条风险链条上最脆弱的一环。
案情并不复杂。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及其创始人签署增资协议,约定若目标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合格上市,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目标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上市窗口关闭后,投资方依约提起仲裁并获支持,随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创始人一方则以目标公司未履行减资程序为由,主张连带责任条款无效。一审法院认为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判令目标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则援引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维持与债权人保护的基本原理,指出目标公司未经减资程序直接承担回购责任,实质构成对资本制度的规避,最终改判目标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仅由创始人个人承担回购义务。
这一改判的行业冲击力在于,它并非否定对赌条款本身的效力,而是精准切割了“创始人回购”与“目标公司连带”两条路径的法律可行性。大量投资协议在起草时习惯性地将目标公司拉入回购义务主体,以为多一个责任主体就多一层保障,却忽略了公司法对目标公司资金流出的程序性约束。合同起草在此刻暴露出的问题,不是文字功底不足,而是对交易结构所涉法律程序的系统性失察。律师如果只停留在“把当事人意思写清楚”的层面,而不去追问“这个意思能否通过法律程序实现”,合同就只是一纸漂亮的空头支票。
这起案件也解释了为何“执业律师合同起草法律直播”会在近三年成为法律圈的高频讨论场景。直播的即时性和公开性,倒逼律师将合同起草从“闭门改条款”变为“公开拆结构”。观众中既有企业法务,也有初创公司创始人,还有刚执业的青年律师,他们需要的不是模板堆砌,而是看到一份合同背后完整的风险地图:哪些条款是效力问题,哪些是履行问题,哪些是程序问题,哪些是执行问题。合同起草直播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教人写出一份“完美合同”,而在于训练一种“预判裁判者会怎么想”的逆向思维能力。
从实务角度看,这起案例给合同起草者留下了三条可操作的警示。其一,涉及目标公司承担回购或补偿义务时,必须同步设计减资程序条款,明确减资的启动条件、表决机制、通知债权人流程和时限,否则连带责任条款极可能被认定无法履行。其二,对赌协议中的义务主体应当分层设计,创始人个人责任与目标公司责任适用不同的触发条件和履行路径,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整体救济落空。其三,合同起草阶段就应引入“可执行性评估”,将判决或裁决后的执行可行性作为条款设计的约束条件,而非等到争议发生后才去补救。
合同起草从来不是法律服务的低端环节,而是交易风险的第一道闸门。一位成熟的执业律师,在起草合同时脑中应当同时浮现三幅图景:当事人想要的交易、法律允许的交易、以及裁判者将来会认可的交易。直播镜头放大了这种能力差距,也让更多法律从业者意识到,合同起草的竞争壁垒不在于谁掌握更多模板,而在于谁能更早看见程序深处的暗礁。当一份合同被签署时,它已经不再是纸面文字,而是一套即将在真实世界中运行的风险分配机制。律师的职责,就是确保这套机制在每一个可能的岔路口,都不会因为一句被忽略的程序性表述而失控。